粤海永顺泰(秦皇岛)麦芽有限公司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处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21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E03643767/2023-869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秦)粮〔粮储〕罚字〔2023〕第3号

被处罚单位(被处罚人) 粤海永顺泰(秦皇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李庆军

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20日,秦皇岛市发改委到粤海永顺泰(秦皇岛)有限公司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存在违反粮油出入库管理相关规定,即未按货位制作“库存粮油货位卡”

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粮油仓储单位应当按照货位及时制作库存粮油货位卡,准确记录粮油的品种、数量、产地、生产年份、粮权所有人、粮食商品属性、等级、水分、杂质等信息......”。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时限:收到本处罚决定后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违法问题整改,完成问题整改后及时报送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