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海洋和渔业局关于2024年中央油补资金支持渔业生产发展补助项目储备的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1        发布机构:北戴河新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67466224-6/2023-2851

北戴河新区所辖水产企业:

为改善养殖结构,加快渔业转型升级,提升水产种业能力,推进渔业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提升渔业二三产业水平,促进水产品加工与流通体系建设和海洋牧场综合利用,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9号)文件精神,拟组织进行2024年中央油补资金支持渔业生产发展补助项目储备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金投向

(一)养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1、申报主体申报条件

重点支持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且在市场登记注册,土地权属明晰、使用权相对稳定的水产养殖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省级以上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优先支持。

2、资金支持方向、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1)支持方向。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养殖主体开展养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改善场区环境和生产条件。二是对2022年获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生产经营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2)支持环节。财政资金使用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强基础、补短板。重点用于养殖池塘、生产车间等设施改造升级,完善水处理和进排水系统,配套养殖生产装备、节能环保设施应用、水质监控等设施设备,实验室、养殖场区环境等,以及建设精准渔业生产网络监控系统,支持自动增养、智能投喂、在线水质监测等现代物联网技术应用。

  (3)补助标准。项目采取建补结合方式,给予相应资金补助。其中,扶持养殖主体开展养殖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的,财政补助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的30%。获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的生产经营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100万元,配套资金不低于总投资资金的70%。

   (二)水产种业能力提升项目

1、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为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或供种繁育基地,具有开展项目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技术力量和资金配套能力,且项目建设地点原则上要求为自有土地,以租赁、流转等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需权属明晰,使用权相对稳定。其中,列入国家种业阵型企业的优先支持。

2、资金支持方向、支持环节和补助标准

  (1)支持方向。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种业主体开展水产种业繁育基地提升建设,提高原良种供应能力和现代化水平。二是对2022年以来获评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或通过国家新品种审定公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三是对围绕优势主导品种开展育种创新攻关的且亟需改造建设的,给予专项支持,工厂化车间原则上不低于1万平方米。

  (2)支持环节。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种质资源库建立与保存、遗传材料收集与鉴定、原良种亲本更新与扩繁,以及种业基础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完善水处理和进排水系统,包括亲本培育、苗种扩繁、检疫隔离、化验检验等环节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

3)补助标准。项目采取建补结合方式,给予相应资金补助。其中,扶持种业主体开展水产种业繁育基地提升建设的,财政补助不超过20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的50%。获评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经我省申报并通过国家新品种审定公布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参与选育而未经我省申报并通过国家新品种审定公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开展育种创新攻关亟需提升建设的,原则上财政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配套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的50%。

(三)渔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

1、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拟申报渔业融合发展试点项目的渔业生产企业,应符合相关规划,具有合法的土地、水域、滩涂等使用手续,权属明晰,水面面积不低于 50 亩(如为工厂化养殖等设施渔业面积应达到 10亩以上),水质、产品质量达标。

2、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1)支持环节。用于支持对渔业生产场所、生产设施及渔业水域进行生态化、休闲化、景观化升级改造;对养殖场所、养殖水域进行绿色循环发展能力提升;建设垂钓、海钓、观光体验及必要的安全保护配套的设施设备;建设渔业观光、园区游览等设施设备;建设渔业特色文化传承传播,渔业特色餐饮加工生产、展示品鉴等设施设备等设计、建安、设备设施购置。

2)补助标准。每个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投资的80%,两年内承担过此类项目及项目尚未完工验收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支持。

(四)水产品加工与流通体系建设项目

1、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项目申报主体为依法设立的具备水产品加工仓储能力的企业、合作社或养殖企业等,且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固定生产场所,已落实加工用地指标;

2)符合国家、地方农产品加工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近三年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3)具备立项后及时组织实施的条件。

2、资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1)支持环节。购置暂养净化、冷藏冷冻、生态环保等设施和水产品清洗、分级、分割、包装、副产品利用、废水处理等设备,改扩建加工厂房、冷库,冷链物流建设,加工废弃物治理等。

2)补助标准。每个项目单位补助财政资金不低于 100 万元,

省财政投入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 30%。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水产品

加工设施设备购置。

(五)海洋牧场综合利用项目

1、申报主体及申报条件

     已建成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拟创建底播增殖为主的海洋牧场管护运营企业。  申报单位符合相关规划,具有合法的土地、水域、滩涂等使用手续,权属明晰,海域使用权属及使用性质符合相关建设要求。

2、资金支持方向、支持环节及补助标准

  (1)支持方向。一是建设海洋牧场智能化多功能综合养护平台。平台最大平面面积不小于 25 米*25 米,配套安装环境监测、实时监控设施设备及看护人员生产生活场所,根据需要安装深水养殖网箱等。二是建设生态人工藻礁。试验性投放新型可增殖海藻、海草,有利于提升海洋牧场初级生产力的生态人工藻礁。三是开展底播增殖。在海洋牧场区域开展以贝类为主的底播增殖,提高海洋牧场生态化及产出水平。

    2)支持环节。海洋牧场智能化多功能综合养护平台建设,监测、监控设备设施购置、深水养殖网箱安装及看护人员生产生活场所建设等;生态人工藻礁设计、制造、投放等;底播增殖用于购置苗种、建设监测、监控设备,开展资源调查及碳汇计算等。

     3)补助标准。智能化多功能综合养护平台建设投资大、公益性功能强,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600 万元,其余资金企业自筹;投放新型生态人工藻礁,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500 万元,其余资金企业自筹;等底播增殖类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 200 万元,企业配套资金不得低于总投资规模的 80%。两年内承担过此类项目及项目尚未完工验收的单位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生产场地符合河北昌黎黄金海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整后的功能区划和北戴河新区区域发展规划。

2、申报单位要提供北戴河新区管委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上述证明。

3、申报单位要提供相应有效的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法人身份证、三证合一证件,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等,同时提供相应的土地使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4、具体项目申报指南可以从网上下载或直接到北戴河新区海洋和渔业局水产科咨询。

5、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周内组织(不包括节假日)申报,同等条件下,以报名先后确定项目遴选、上报单位名次进行项目储备。

报名地址:秦皇岛北戴河新区海洋和渔业局水产科

联系人:聂国军、张丽敏    电话:0335-3592506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