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临时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7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1000357368/2023-146

   为进一步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省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23〕17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征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按照全省目标任务安排,全市人社系统开发172个临时公益性岗位数量参考。临时公益性岗位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卫生防疫等方面,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二、岗位条件

2023届离校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省厅2023届离校未就业数据库名单)。

三、生活待遇

临时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补贴包括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四、报名要求

携带毕业证、身份证以及符合条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各县区报名地址和电话见附件。

联系人:王巍,联系电话:0335-3262680,电子邮箱:qhdjyk80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