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0 发布机构:北戴河新区管委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7466224-6/2023-2139
依据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2022)冀0303执恢5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22)冀0303执恢52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我局已将董建明名下坐落于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南戴河幸福里14栋502号房屋过户至肖艳丽名下,因我机构无法收回其原《房屋所有权证》:秦抚私房字第93023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抚土宅字国用(2014)第047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公告单位:秦皇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北戴河新区分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