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7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62053117/2022-450

 近日,秦皇岛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五项措施,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源头管控,严把整合重组审查关口,全面加强监管队伍建设。

  一是调整审批权限。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权限上调至省应急管理厅,市、县(区)各行政审批部门根据调整要求,及时修订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并将所有非煤矿山行政审批案卷进行整理归档。

  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建立健全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地方政府领导包保工作制度,确保职责明晰、措施具体,包保责任落实到位。将辖区内所有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名称、日常安全监管主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等信息录入全国非煤地下矿山基本信息系统。

  三是严格审查论证。认真组织各有关部门从生产系统、生产规模、安全设施等方面对整合区整合重组实施方案严格审查、把关,严防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防各自为政、假整合,严防多系统同时开采,严防不符合条件和标准蒙混过关,严禁不负责任、敷衍应付、问题上交。

  四是强化队伍建设。着力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专业培训教育,加强专业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监管执法专业能力和保障水平。

  五是加强汛期监管。高度重视汛期强降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雷电、高温、高湿等自然灾害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安全度汛。强化非煤矿山风险管控,突出隐患治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打击非法违法盗采矿产资源行为,有效遏制非煤矿山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