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4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秦财税〔2022〕3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2-1155

各县(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等三部门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税〔2018〕24号)要求,我们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认定,现公布如下:

一、2021年第二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秦皇岛致良知公益服务中心

秦皇岛市民营企业家联谊会

秦皇岛市特色小镇发展促进会

二、非营利组织减免企业所得税范围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以上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二)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四)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三、非营利组织免税有效期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秦皇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