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海港区河滨路摩托车限行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3-29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22-557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海港区河滨路摩托车限行的通告


为加强海港区河滨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市民游客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2022年4月1日-10月31日,海港区河滨路(游船码头—山东堡立交桥)路段,禁止摩托车通行。摩托车所有人居住在河滨路沿线居民小区的,可以经由秦海路、文昌路、文安路、文泰路、文育路、文涛路进出。

请广大摩托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限行规定,如有违反,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