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应急管理系统完成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调查数据质检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02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762053117/2022-366

为切实做好应急管理系统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调查数据质检核查工作,秦皇岛市普查办组织编制了《秦皇岛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系统调查数据质检方案》,明确工作依据、要求,分类制定质检核查工作流程和技术标准。

  此次质检核查主要是在软件质检前以人工质检的方式,检查软件质检检测不到的信息。如:内容填写的不详尽,面状形状有偏差,统计负责人不是上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员等,确保全面检查数据的合理规范性、关键指标和调查对象空间信息的准确性。

  质检对象包括承灾体、减灾能力等,调查数据质量控制遵循关口前移,确保填报内容符合应急管理系统制定的各项调查类、评估类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市普查办抽调各县区1名技术人员到市普查办集中调查数据质检核查工作。主要采用各县区交叉人工质检的方式,充分发挥县区工作人员对本辖区调查对象熟悉的优势,清查、调查阶段对各项数据的了解优势,与同组工作调查的沟通优势,针对之前调查阶段省市检查时存在的各类问题,重点培训质检要求并为各县区普查办技术人员印发了人工质检项目表,分配不属于自己县区的数据进行人工质检,汇总问题后统一进行驳回修改。

  截止到目前,全市9个县区已质检承灾体方面公共服务设施1978条,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469条,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125条,煤矿自然灾害承灾体1条,承灾体共计2573条;政府减灾能力调查表191条,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12条,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2588条,家庭减灾能力10161条,减灾能力共计12952条。共质检出错误数据承灾体方面公共服务设施265条,危险化学品自然灾害承灾体15条,非煤矿山自然灾害承灾体42条,承灾体共计322条;政府减灾能力调查表74条,企业与社会组织减灾能力3条,乡镇与社区减灾能力337条,减灾能力共计414条。

  通过此次全市组织的集中质检核查,真正发挥市普查办质量核查、监督的“指挥棒”作用,不仅在检查中发现薄弱环节,予以整改和监控,更重要的是对各县区的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敲醒警钟,为自然灾害普查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确保了全市质检核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