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汽车销售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2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        索引号:000357691/2021-136

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

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汽车销售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的通知

 

各县()商务综合执法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汽车销售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百姓购买放心车、安心车,减少汽车类消费投诉案件发生,同时规范我市汽车销售市场的经营秩序,按照《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2021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汽车销售企业“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随机抽查时间

202191日至1230日。

二、随机抽查内容

本次随机抽查依照《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如下抽查事项实施联合检查:

1.汽车价格、三包、投诉制度明示信息检查;

2.商务部汽车销售信息录入情况检查;

3.有无强制性消费情况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抽取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全市202111日前已成立状态的汽车销售企业。

(二)抽取比例

6%的比例抽取。

(三)信用风险等级

为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本次双随机抽查从企业信用分类CDE三个较高风险等级中抽取检查对象。

四、随机抽查组织实施

(一)任务分工

1.市局市场体系建设科牵头组织本次“双随机”定向联合抽查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工作任务,汇总数据报表,随机抽取市场主体,随机抽取本级执法人员等。市局市场体系建设科、流通业发展和促销费科、安全生产和市场秩序科、商务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实施对市本级抽取对象的现场联合检查,并分别负责对各县(区)本业务条线抽查工作的指导和协调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市局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制定抽查方案,抽取出抽查对象,并按登记机关进行派发,同时对其中的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三)抽查结果处理

1.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抽查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抽查结果,并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结果。

2.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依法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对涉嫌违法企业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涉嫌违法行为的案件线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市局市场体系建设科负责协调各县区、开发区、北戴河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做好汽车销售企业的沟通联络工作,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扩大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度。

(三)密切协调配合,全力组织实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组织实施。                  

 

 

 

秦皇岛市外事和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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