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 关于命名秦皇岛市中医重点专科和确定市级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12        发布机构: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        文号:        索引号:000357739/2021-636

各县区卫健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秦传〔2020〕2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关于开展市级中医重点专科申报的通知》(秦卫健函〔2021〕135号)组织了全市中医重点专科评选,经各单位积极申报、专家评审、综合考评等程序,经市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命名秦皇岛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科等14个专科为秦皇岛市中医重点专科;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等10个专科为秦皇岛市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中医重点专科(名单附后);确定秦皇岛市中医医院骨伤科等7个专科为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名单附后)。

市卫生健康委将对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开展考核。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各县区、各单位参照秦皇岛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标准,自评能达到标准的,可以提出验收申请,经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命名为秦皇岛市中医重点专科;验收不合格延长建设期限1-2年。期满后验收仍不合格,取消建设单位资格。

市级中医重点专科要做好专科内涵建设和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逐步建立健全专科、专病、诊疗技术等全方位、全环节质控体系,打造专科品牌,争取建设成为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充分发挥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促进医院快速发展的突出作用,做促进全市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整体提升,为健康秦皇岛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1.秦皇岛市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名单

2.秦皇岛市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名单

 

 

                     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10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秦皇岛市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名单

中医类医疗机构14个专科

市中医医院:心血管科、护理、中药学、儿科、针灸科、急诊科(含重症医学科)

抚宁区中医医院:心血管科、脑病科、骨伤科、针灸康复科

青龙满族自治县中医院:康复科、心病科、糖尿病科、针灸科

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10个专科

市妇幼保健院儿童康复科中医妇科

市第三医院中西医结合肝病科

市第四医院中医肿瘤康复科

市第二医院风湿免疫

市工人医院中医脑病科针灸

市海港医院风湿免疫病科、血液病科

秦皇岛风湿骨病医院骨伤科

 

附件2

秦皇岛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名单

中医医疗机构4专科

中医医院:骨伤科、外科

卢龙县中医院:康复医学科

昌黎中医院:治未病科

非中医类别医疗机构3个专科

市妇幼保健院中医儿科

市工人医院中医康复科

市山海关人民医院中医脑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