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1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        索引号:1000357368/2021-103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秦人社〔202186

 

 

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89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89日印发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结合我局实际,现提出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一)全面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全面宣传宪法,确保宪法全面贯彻落实。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局务会前学法制度,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加强合法性审核能力建设,配齐配强法制审核工作人员力量,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严把行政行为法律审查关。

(二)科学谋划人社法治建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规划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未来五年目标任务,明确具体举措、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

(三)加强理论研究和宣传报道。开展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法治建设现状、路径、对策的理论研究,强化对促进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法律法规实施效果的调查研究。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宣传力度,发挥典型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法治政府建设浓厚氛围。

二、持续优化职能体系

(一)全面推行清单制度。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及“三定”规定,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执法清单、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并动态调整,依法规范行政权力。全面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部门内部和跨部门联合抽查,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健全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依法依规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开展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

四、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二)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河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办法》,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提交局务会讨论,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落实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

(三)大力提升行政决策水平。推进落实政府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除涉密事项外,依法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并为公众查阅提供服务,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切实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四)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充分发挥督导检查在行政决策实施中的作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机制,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深化拓展“三项制度”改革。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效,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面覆盖。

(六)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加大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劳动保障监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继续开展根治拖欠、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执法行为,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社会保险欺诈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基金安全。

(七)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实施为契机,修改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和处罚。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包容审慎精准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与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至少要参加一次通用法律和专门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八)提高行政案件办理能力。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按法律时限答复行政复议申请书,积极配合行政复议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能力,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制度,高度重视行政应诉败诉案件,深入分析败诉原因,对存在违法违规行政问题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加强普法工作。制定全市人社系统“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分类分业分众普法工作,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宪法进机关”“宪法进企业”要求,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持续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采取“以案释法”等灵活多样方式,发挥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障卡服务、“12333”电话咨询等作用,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法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巩固新媒体普法工作成果。

四、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严格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进一步压实行政执法监督主体责任,开展专项行政执法监督行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机关处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建设,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个案监督等日常监督工作,大力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