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法律服务部门联手调处交通事故纠纷。

发布时间:2017-01-13        发布机构:北戴河新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232/2017-154820

 

2016年11月8日18时左右,李某驾驶摩托车与苏某某驾驶的无牌照改装车辆相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李父不堪打击四天后也离开人世。河北德圣(北戴河新区)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获悉此情后为李某一家提供法律援助,促使双方达成了《交通事故和解协议》。但因肇事车辆一方不能一次性赔偿,李某一家又产生疑虑,后续的钱不给了怎么办?是否还要到法院重
新打一次官司?
面对李某家属的疑虑,河北德圣(北戴河新区)律师事务所又在新区政法委和人民法院的协调下,取得秦皇岛市第一公证处北戴河新区办证处的支持,对达成的和解协议予以了债权文书公证。将来,具有赔偿义务的一方一旦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赔偿义务,则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通过债权文书公证的方式解决具有给付内容的借款合同、还款协议、赔偿协议等引起的纠纷,不但为双方当事人减轻了诉累,避免了时间、精力、金钱的浪费,同时还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纠纷解决程序,是加强多元化解和源头治理的有效途径。这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把律师、法官、公证和人民调解等部门衔接起来,找到了一条调处矛盾纠纷的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