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评审报告格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9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563

各评审中介机构:

为规范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加强评审备案管理,针对各评审机构提交备案的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报告格式内容不统一的情况,对相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评审报告的意义

评审报告是评审机构在实施规定的评审程序后,经过综合分析,形成的评审结论。评审报告须经内部认真复核后,交评审项目负责人最后审定把关签发。出具评审报告的机构要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评审报告的格式

依据财政部《财政投资项目评审操作规程》,评审报告的基本内容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和附件四部分。

(一)封面:封面格式按附件1填列。

(二)目录:目录格式按附件2填列。

(三)正文:

引文。评审报告抬头为委托评审建设单位;接受评审时间;建设方责任;评审原则等内容。

工程项目概况。项目批复情况;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实施情况;投资总额及来源;设计、建设、施工及监理等情况;开竣工日期;评审时间;对项目评审的具体内容、范围和程序等在项目概况中要作详细说明。

评审依据。国家有关投资计划、财政预算、财务、会计、财政投资评审、经济合同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与工程项目相关的规定;国家主管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定额和工程技术经济规范;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市场价格信息;同类项目的造价及其他有关的市场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等批准文件、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合同及施工监理等文件;项目评审所需的其他文件。

评审事项说明。对项目评审中存在争议、特殊事项等应作重点说明;应说明被评审单位的反馈意见。

评审结论。应包括合同价,报审金额,审后金额,审减金额,审减率等内容。

评审结果分析。项目预算评审结果应对审定后项目预算投资额与报审投资和批复概算或调整概算进行比较,分析说明审增审减原因;项目竣工结(决)算评审结果应对概(预)算执行审定,项目变更情况、审减(增)原因等情况做出说明、分析;无审减(增)变化的主要项目也应做出说明。

项目评价。评审后经济指标分析;项目竣工决算评审应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会环境等综合效益做出客观评价。

问题及建议。对项目评审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做客观说明并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签章。评审报告应加盖评审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印章、稽核人员专业技术资格印章、项目负责人印章;签署评审中介机构全称,并加盖评审中介机构公章。

评审报告日期。是评审结论确定并经评审中介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的日期,报告日期应与项目建设单位确认和签署评审结论日期一致。

(四)附件。

评审报告完整版附件,主要包括:

1.工程结算审定结果汇总表(按附件3格式);

2.秦皇岛市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计划申请表;

3.评审委托协议书;

4.定案单;

5.与评审项目相关的资料(项目立项、概算等重要批复文件资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出具的与评审项目相关的说明材料等);

6.评审中所使用的评审依据资料;

7.评审后工程造价书;

8.项目建设单位原报资料;

9.项目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10.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提交评审科备案版评审报告附件,不包括上述6.7.8项。

三、评审报告的相关要求

(一)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加盖有评审中介机构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评审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二)评审报告与其他报告一样,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排版格式: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一级标题用黑体,单独成行,标题末尾不加标点符号;二级标题用楷体,末尾加标点符号“。”;三级及三级以下标题用仿宋。每页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三)各种专业性规格型号要说明是什么,在名称后标注规格型号,如电缆YJV-5*16、箱式变电站100KVA等。不能只用代码标识,如GYB-200KVA。

(四)评审报告中对审减(增)项目进行分析时所用依据要准确,并对原报依据和评审依据的使用情况进行说明。凡我市政府和部门有相关规定的,不采用外地依据。

(五)评审报告中对审减(增)项目进行分析时,要对原报工程量、数量、价格和审后工程量、数量、价格予以说明,增减金额变化要说明量的因素和价的因素的影响,不能只调整金额,不说明原因。

(六)评审报告中评审结论金额要以万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七)评审报告应征求项目建设单位意见,并将不同意见的内容予以如实反映(按附件4格式)。

(八)各评审中介机构的初审报告完成后,要及时发送电子版评审报告及与评审项目相关的资料(项目立项、概算等重要批复文件资料、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出具的与评审项目相关的说明材料等)至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科邮箱(qhdtzps@163.com),经评审科备案审核通过后, 评审中介机构应在一周内出具备案版正式报告,一式两份,并同时报送正式报告完整版电子文档。如不能按时出具,须说明原因。

 

附件:1.**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或结(决算评审报告

          2.目录

          3.工程结算审定结果汇总表

          4.评审意见回执

 

 

 

秦皇岛市财政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