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10        发布机构:海洋和渔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        索引号:syyhhyj/2020-23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5月22日至6月2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进行了生态环境治理问题专项巡察。7月1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向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局党组坚持把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局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牵头研究措施、督促落实、带头整改,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如期完成整改任务。

(一)提高政治站位。专项巡察情况反馈后,局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全面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研究制定《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填制整改台账,明确了具体整改任务和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为整改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纪委,强化专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沟通、督导检查、文字综合、情况报送等工作,并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交办事项办理进度进行跟踪督查,问责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目标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合力攻坚,局党组书记全面落实第一责任,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全胜不收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照问题层层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相关科室、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全面负责本部门整改落实,层层传递压力,实施台账管理、销号推进,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认真督导检查。局党组每半月针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实行分类施治、限时改进、定期督查,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着力重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消除问题积弊,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办的整改要求,把巡察整改与提升工作相结合,聚焦问题,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见到实效,看到实质性变化。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5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整体推进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滞后。2018年11月,我市生态修复项目列入生态环境部《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计划》,要求2020年底前完工。至巡察时,仅一个项目于2018年11月开工外,其余项目将开工时间集中安排在2020年9月,项目计划安排科学性不够,整体推进滞后。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不到位,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已完成)

一是充分认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不仅是一项任务指标,还是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对标“火神山”“雷神山”速度,咬准目标不放松,紧盯问题不放手,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力度。

二是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对承担的生态修复项目工期安排和具体措施进行了提速调整,即:所有工程6月进场开工,7-8月暂时停工,9月全面复工,10月完成主体工程,11月开展工程自验,12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98%,能够按时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指标。

三是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对工程进度实行周、月报告制度,为实施提供政策保障、技术支撑。10月13日-14日,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领导到河北省督导调研,对我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进度和取得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和正面引导工作,申报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工作的典型案例、先进集体以及采访报道线索等。同时,积极建立“品牌”效应,工作亮点已分别在新华社、新京报、秦皇岛日报及电视台进行刊登、播放。

(二)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责任履行不够到位,‘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个别项目建设推进不力。石河口至铁门关岸线整治修复项目实施主体为山海关区,分两期工程实施,要求在2017年底前完工。截至目前,一期工程已于2017年7月完工,二期工程由于施工场地址问题,至今未能开工建设。作为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海洋和渔业局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能力欠缺,在协助县区想办法、解难题方面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充分”问题。(已完成)

一是认真履行项目监管责任,作为牵头部门对“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处置。按照国家、省的工作要求,10月完成主体工程,12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均已按照处置计划和时间节点完成所有工程内容。

二是针对石河口至铁门关岸线整治修复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我局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多次与山海关区政府沟通,帮助提出解决方案,并督导山海关区政府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方案已于10月14日取得省自然资源厅批复,圆满完成全部任务指标。

三是实行月调度制度,积极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加快推进跟踪结算评审、资金执行、档案整理等相关收尾工作,确保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同时,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成效及不足,为今后更好地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奠定基础。

(三)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督促指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山船重工入海排污口是我市目前唯一一个有审批手续的入海排污口,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要求,市海洋和渔业局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指导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公司2018年底前完成含油污水站升级改造,处理后污水达到直排市政污水管网要求,更好地保护海洋环境,但至巡察时该工程尚未完成。市海洋和渔业局在日常督导中缺乏“钉钉子”精神,未能找到破解问题的有效方法,影响了工程实施进度”问题。(已完成)

一是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督促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对含油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建设高度重视,切实推进。

二是由局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分别带队,多次到项目现场实地踏查,全面了解掌握工程进展情况,会同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公司研究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优化施工方案,细化进度安排,推动工程项目加快实施。

三是强化对工程进度的督导检查,要求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并结合旅游旺季周末踏查活动,每周现场调度进展情况,确保了工程按计划于8月底前通过竣工验收,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四是山海关船舶重工有限公司含油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项目完成后,原有直排入海口得以封堵,避免了污水直排入海;新的含油污水处理站设备更新升级,达标后的处理水直接并入市政管网,减少了含油污水转运,有效提升了我市修造船厂的水污染防治水平。

(四)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局党组落实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有欠缺,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数据共享机制不到位。在日常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市海洋和渔业局与市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商工作主动性不够,入海河口在线监测数据还没有与生态环境部门综合监测数据平台对接,数据信息共享不及时”问题。(已完成)

一是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主动与生态环境部门就建立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数据共享机制等工作进行协商,加强工作协同性,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会同技术支撑单位,多次与市生态环境局监测数据平台技术人员沟通对接,研究数据共享开放机制,利用网络信息化技术搭建数据平台,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数据标准对接和系统互联,协调解决在线监测数据推送至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监测数据平台,实现与市生态环境局数据共享。

三是截至8月底,全市17条入海河口在线监测数据在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平台进行共享,实现了数据整合,口径统一,海洋环境监测数据价值充分发挥,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数据共享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

四是进一步加强与市生态环境局沟通对接,及时上传监测数据,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在数据出现较大波动前及时调整,确保数据保持稳定状态,发挥监测数据最大效用。

(五)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提出的“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驻局纪检组聚焦重点风险岗位靶向监督发力不够,监督未形成系统化问题”。(已完成)

一是聚焦海洋、渔业、港航重点风险岗位,靠前监督,对16名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集体大约谈,瞄准岗位廉政风险和业务特点,提出廉政要求19条。

二是突出抓好政治监督,下达《关于强化政治监督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严明暑期工作纪律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旅游旺季工作的提示》、《关于严禁违规操办和参加“升学宴”“谢师宴”的工作提示》,对监督检查发现的5方面问题进行通报,提出整改建议3条,已督促整改到位。

三是制发《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倡议》和《关于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主动约谈“一把手”,围绕“六查六看”,深入基层单位办公场所、机关食堂开展明察暗访,全面了解驻在单位在贯彻落实过程中是否压得实、落得细,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通过全面整改,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我局党组将继续围绕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强化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沿海强市、美丽港城和国际化城市”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准则,厉行勤俭节约,保持艰苦奋斗,增强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二)坚持持续整改,确保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项目本身建设任务的“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石河口至铁门关岸线整治修复项目、山船重工含油污水站升级改造项目、入海河口在线监测数据与生态环境部门综合监测数据平台实现对接以及驻局纪检监察组聚焦重点风险岗位靶向监督发力、监督形成系统化,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任务、项目本身已制定科学合理施工方案、按时间节点推进施工任务的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生态修复项目紧盯不放,确保按上级要求完成竣工验收,促进专项巡察反馈意见进一步整改落实。     

(三)注重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深化成果运用,举一反三,进一步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让整改成为促进工作发展的过程,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促进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过程,努力使我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加强队伍建设,推动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把专项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把专项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海洋、渔业、港航事业实现跨越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12月10日至2021年2月10日)。联系方式:0335—530156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文生街1号;邮政编码:066000;电子邮箱: qhdhyjdb@163.com。

                        

                                                                          中共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党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