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 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06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E03643767/2020-142

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11日起降低以下收费:

1、摩托车号牌工本费由每副70元降至每副3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降至每本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降至每本200元;

3、各级市场监管、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乱收费行为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