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对政协秦皇岛市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3307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发布时间:2019-09-05        发布机构:海洋和渔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syyhhyj/2020-96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秦海渔提案字〔20198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

对政协秦皇岛市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13307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农工党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河长制、湾长制无缝衔接 海洋污染标本兼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对我市海洋污染防治的关心,该提案问题分析准确,建议内容具体可行。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海漂垃圾处理方案、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治理、湾长制和河长制衔接三条建议,我局会同市水务局认真研究,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积极谋划下一步重点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海洋是世界上最大的生态系统,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空间。秦皇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 2016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秦皇岛市河长制管理实施方案》以来,通过3年的努力,秦皇岛市入海河流水质明显改善,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8年,秦皇岛市出台了《“湾长制”试点工作方案》全面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20195月,秦皇岛市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秦皇岛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 (2019-2020)》,通过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陆海统筹,开展陆源污染治理和入海垃圾管控,加快解决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一河()一策”方案目标要求,实施18条入海河流全流域综合治理。我市各级河长对全市所有河流进行徒步踏察,对于污染环境、随意堆放垃圾等问题,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同时,按照市委孟书记批示,将垃圾清理向沿河沟渠等河流末梢延伸,加强“隐蔽”涉河垃圾的管理。同时建立了水面保洁队伍,同时设立河道拦网,确保垃圾不入海。

二是深入推进“湾长制”,根据海岸自然属性、人为利用情况和全市海岸沙滩实际,借鉴“河长制”成功经验,按照“以区划分、属地管理、分类标准、分级负责、综合监管、示范带动”的原则,对全市自东向西162.7公里海岸沙滩,按行政区域划分为7个责任区,建立市、县和基层三级“湾长制”综合监管体系,全面开展港口岸线、渔港渔船停泊点和入海河口岸线治理,确保每米海岸沙滩都有人监管、有人负责,对随海浪带到沙滩上的树枝、水草、木块、塑料泡沫、蛤蜊壳等海漂垃圾建立海洋垃圾管控机制,及时清理,实现常态化防治,防止影响近岸生态环境。

三是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统一部署,市生态环境局、海洋和渔业局协调各部门、各县区开展入海排污口核查工作,收集入海排污口信息,并在无人机监测的基础上进行现场勘查、取样、监测,为下一步对排污口甄别和入海排污口整治打好基础、提供依据。为严控污染物入海总量,消减污染物直排入海总量,推进排海总量控制试点工作,目前,我市已经完成《秦皇岛市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起草工作,正在征求相关部门和县区意见,修改完善后,近期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四是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种植业清洁生产、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重点对全市所有村庄垃圾实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集市场化管理,进一步切断污染根源。

五是优化水产养殖生产布局,建立海水养殖废水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海水养殖污染和垃圾治理,要求所有垃圾和污水一律上岸,指定有资质部门集中统一处理。

六是市海事、港航、生态环境等部门不断加强船舶污染管控,督导港口企业和有关单位完善港口污染治理设施,对污水和垃圾规范化管理,积极创建生态绿色港口。

七是市水务、生态环境、海洋渔业等部门初步建立了协调机制,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互相配合构建综合监管体制。

二、下一步重点工作

按照贵单位提出的建议,我局将会同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一步强化河长制、湾长制无缝衔接,严控海洋污染。

(一)组织拦截、清理入海河流、沟渠垃圾。由河长办负责进一步完善海漂垃圾处理方案,对于上游入海河流携带的垃圾和17条入海河流拦河闸坝前垃圾及水草,积极协调上游河流河长及时清理,尤其是在水闸放水前,对闸前垃圾和水草进行清理,确保入海河流漂浮垃圾和水草不入海。

(二)建立健全海漂垃圾监管机制和日常清理体系。建立海洋垃圾防治体系和有效的垃圾监控管理机制,组建海上环卫队伍,增添海漂垃圾清理、转运设施设备。通过采取海漂垃圾预测报告、无人机“探路”等举措,结合远程视频监控信息,确定海上垃圾位置及类型,及时清理海上大面积漂浮物和上岸垃圾,有效防控海洋漂浮垃圾对海洋环境、滨海旅游业的影响。对海上船舶、施工作业、滨海旅游、海水养殖产生的垃圾加强监管,做到海漂垃圾海上收集,岸上处置,达到消除海漂垃圾污染的治理目标。

(三)强化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治理。一是加强海洋监测保障能力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增加技术和资金投入,加快我市海洋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现全域全覆盖监管,严格控制入海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从而有效降低海洋污染物受纳总量,降低渤海承载负担。二是加快推进上游水域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通过实施秦皇岛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做好上游水域岸线修复,降低上游富营养元素水体荷载量。同时开展海洋牧场建设,科学规划海水养殖,进行近岸海域生态修复,增加近岸海域水体自净能力,双管齐下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

(四)确保湾长制和河长制衔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海洋沙滩“湾长制”监管体系建设,完善海岸沙滩巡视制度、信息报送制度,按照贵单位建议,与水务局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与“河长制”做好衔接,做到对应岸线总湾长和对应入海河流总河长保持一致,确保河长制与湾长制工作有机衔接,提高治理效率。同时,督导各沿海县区,落实属地职能监管责任。河长制、湾长制办公室将组织综合执法,依法清理整治沿河、沿湾各类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排污口,杜绝岸线乱占滥用等问题,逐步建立健全海陆联合执法机制和长期管护机制,加强海湾管理保护,对重点工作联合进行跟踪督查,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单位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秦皇岛市海洋和渔业局

201995

 

 

 

 

签发领导:曹现锋

联系人及电话:张佳林  5301912

抄报: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