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4        发布机构: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文号:秦人社〔2019〕102号        索引号:1000357368/2019-35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秦人社〔2019102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安排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人社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各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冀人社字〔201949号)、市政府办公厅《秦皇岛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秦政办字〔201911号)、市委组织部和宣传部《在全市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实施方案》(秦组字〔201846号)的相关要求,现就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培训对象

1.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内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全市事业单位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必修课目,专业技术人员需学满下述1-3项内容30学时,事业单位人员(不含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下述2-3项内容的学习。

1.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要求,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工匠精神,迈向制造强国”、“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培训列入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内容;学时安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10学时,“弘扬工匠精神,迈向制造强国”和“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任选一项5学时;

2.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秦皇岛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列入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内容,学时安排10学时;

3.根据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在全市广大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将“爱国奋斗精神”理论学习列入201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必修课内容,学时安排5学时。

(二)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选修科目(专业科目)学习60学时,具体科目由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根据行业发展需求,或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岗位特点确定。

三、培训方式

1.参加所在单位或上级单位组织举办的培训活动;

2.参加学习培训机构开设培训课程;

3.个人自主学习。

必修课目培训完成后,各企事业单位或培训机构应当组织进行培训效果考试,考试不合格的需补学补考。

四、培训费用

企事业单位组织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机构组织开设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参照本单位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从业人员技术素质要求高、继续教育任务重、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按2.5%提取;事业单位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参照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五、培训备案

企事业单位以及培训机构组织举办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开设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应当报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1.企事业单位组织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活动备案填报附表一并提供:

1)授课教师资质证书材料;

2)培训教材和课件。

2.培训机构开设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备案填报附表二,并提供:

1)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行政许可资质证书;

2)满足拟开设培训课程需要的设备、设施条件清单和师资力量名单,以及相关资质证书等;

3)符合培训内容要求的培训教教材、教案(课件),开展网络线上培训的还应当具备完整的网络课程视频课件。

六、培训考核

上述培训完成情况列入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和继续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年底前后组织进行考核检查,考核检查方法为:

(一)企事业单位组织举办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考核材料为:

1.单位:

1)培训计划;(2)培训活动备案表;(3)培训活动签到表;(4)培训工作日志;(5)培训工作总结;(6)必修课目培训考试材料。

2.个人:参加本单位培训活动的,应记有学习笔记,内容需与单位备案一致,按每3001学时计算参训学时;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还需有上级业务培训通知和领导批示。

(二)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继续教育课程学习的,以培训合格证书为准。

(三)个人自主学习的:应记有学习笔记,按每5001学时计算参训学时;当年上级报刊上发表文章的,按每501学时计算参训学时;参加学历教育,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当年按90学时计算参训学时。

七、有关要求

1.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组织动员工作,积极适应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新要求和新常态。

2.未经人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的培训活动以及培训机构核发的培训合格证不予认可。

3.各区县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把事业单位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抓实抓好,培训教育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负责培训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可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时直接定为优秀,不占所在单位优秀等次比例。

4.各县区及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培训统计。

5.各县区、相关部门和单位、培训机构在落实本通知过程中要注意与我们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联系电话:3913712;联系人:石健。

 

附件:1.秦皇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备案表

2.秦皇岛市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表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523

 

 

 

 

 

 

 

附件1

  秦皇岛市事业单位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活动备案表

办班单位(盖章)

 

 

培训内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班时间

        

办班地点

 

培训起止时间

 

核定学时

 

培训

人数

合计

高职

中职

初职

未定职称

 

 

 

 

 

培训教师

工作单位

职称(职务)

授课课时

联系电话

 

 

 

 

 

 

 

 

 

 

 

 

 

 

 

主管部门意见

市(县、区)人社部门意见

 

 

 

     

 

 

 

     

注:1.此表一式三份。主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市(县、区)人社部门各一份。

2.此表需与培训课件、培训教师资质材料、参训人员花名册一并备案。

3.培训班需经市(县、区)人社部门实地核实方予认可,办班时请与市(县、区)人社部门联系。

附件2

秦皇岛市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备案表

培训机构名称

 

办学资质许可部门

 

办学许可证号

 

办学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课程名称

学时

培训方式

授课教师

职称

 

 

 

 

 

 

 

 

 

 

 

 

 

 

 

 

 

 

 

 

 

 

 

 

 

备案单位(盖章)

市人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注:1、此表应与机构培训资质证书、授课教师资质证书、教材、课件(教案)一并备案,开设网络课程的还需提供工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证书;

2、培训方式分为线下集中授课和网络授课;

3、本表一式二份。

 

 

 

 

 

 

 

 

 

 

 

 

 

 

 

 

 

 

 

 

 

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5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