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1-07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000357835/2019-65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增设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点位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创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要求,现对我市主城区及县区新增设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分布点位通告如下:

一、秦皇岛市城市区新增违法抓拍点位

(一)新增卡口式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点位

1、海阳路人民公园西门人行道;

2、红旗路红太阳粥屋门前人行道;

3、育才街十六中门前人行道;

4、康乐街人民公园北门人行道;

5、燕山大街家惠超市门前人行道;

6、东港路东港路小学人行道;

7、长江中道大秦世家正门人行道;

8、长江西道科师门前人行道;

9、秦皇西大街雪山路口人行道;

10、和平大街经棉里人行道;

11、北戴河育花路小学人行道;

12、关城南路404小区门前人道;

13、文化路劝业场路段;

14、文化路茂业路段;

15、建设大街东方明珠南门路段;

16、红旗路妇幼医院西门路段;

17、西港路港北市场路段;

18、民族路(燕山大街至秦皇大街路段);

19、东港路小学路段;

20、西环路鹏远公寓路段;

21、山东堡立交桥环线与河滨路交叉口;

22、兴凯湖路港西绿地路段;

23、西部快速路市民中心路段;

24、河滨路海底世界路段;

25、河北大街燕山大学路段;

26、山东堡立交桥上路段;

27、山东堡立交桥下路段;

28、海北路281医院老桥路段;

29102国道望峪山庄路段;

30102国道边墙子检查站至东1.5公里内路段;

31102国道与S048省道交叉口至孟姜高速引线路段;

32、秦皇东大街环岛西口非机动车道;

33、太阳城西后街(由东向西禁止通行);

34、太阳城新华街(由西向东禁止通行);

35、云海道与环海路交叉口(由北向南禁止通行);

36、林海道与环海路交叉口(由东向西、由北向南禁止通行);

37、龙港路与东榆路交叉口;

38、迎宾路与马坊街交叉口;

39、龙海大道与龙港路交叉口;

40、先锋路与海阳路交叉口;

41、兴华大街与东港路交叉口;

42、腾飞路与永定河道交叉口;

43、山东堡路与南岭东路交叉口;

44、宁海大道与栖云山道交叉口;

45、宁海大道与西子湖路交叉口;

46、横断山路与长江西道交叉口;

47、岭后街与泰山路交叉口;

48、海北路与机场快速路交叉口。

(二)新抓拍超速违法行为的智能卡口点位

1、宁海大道牛头崖管理处路段,限速值80公里/小时;

2、宁海大道大乐安寨桥路段,限速值80公里/小时;

3、机场快速路枣园桥路段,限速值80公里/小时;

4、机场快速路太平庄村路段,限速值80/小时。

二、抚宁区新增抓拍超速违法行为的智能卡口点位

1261省道55公里450米处(北寨大桥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2261省道47公里215米处(塞里村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3261省道57公里470米处(界岭口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4363省道114公里350米处(北寨村西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5、抚宁南连接线8公里420米处,限速60公里/小时。

三、卢龙县新增违法抓拍点位

(一)新增卡口式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点位

1、龙城路与永旺大街交叉口;

2、龙城路与厚德路交叉口;

3、自强路与永安大街交叉口;

4、护城河街与花溪路交叉口。

四、青龙县新增违法抓拍点位

(一)新增卡口式电子警察违法抓拍点位

1637县道与七道河村道交叉口。

(二)新增抓拍超速违法行为的智能卡口点位

1252省道172公里600米处(肖台子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2251省道与355省道交汇处(王杖子村三岔口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3355省道353公里50米处(大河南村西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4265省道20公里590米处(北干树桥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5681县道麻沟村北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五、昌黎县新增抓拍超速违法行为的智能卡口点位

1261省道114公里500米处(东窑村北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

2631县道靖安东蔡各庄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3631县道马坨店大夫庄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4631县道靖安马踏店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监控,所获得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拍摄的交通违法行为照片、数据及相关资料是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直接证据。以上抓拍违法点位,自发布之日起15日后,于2019120日零时启动抓拍,为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依法出行。

  特此通告。





秦皇岛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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