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授权秦皇岛市外事办办理领事认证

发布时间:2008-04-08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对外事务        文号:        索引号:58/2008-092011

 

 

根据外交部领八函[2006]688号文件,外交部授权我办代办领事认证,为本市及所辖地区各企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人送往国(境)外使用的各类商业文件及公证文书等代办外交部领事司领事认证,并通过外交部领事司统一申请外国驻华使馆领事认证。

认证是指一国外交、领事机构及其授权机构在公证文书或其他证明文书上,确认公证机构、相应机关或者认证机构的最后一个签字或印章属实的活动。

认证的目的是向文书使用方证实文书的真实性,避免因其怀疑文书上签字或印章是否属实而影响文书的使用。由于认证的特殊作用,有人形象地将其比喻为发给涉外文书的签证。

办理领事认证的范围:一是内地各涉外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二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及其有关分会、有关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等出具的相关证明、单据等。

业务电话:0335-3652320 3652321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港城大街176号八达大厦82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