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高考继续对“四侨”考生给予加分照顾

发布时间:2008-04-11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对外事务        文号:        索引号:58/2008-095439

 

一年一度的中考、高考已经临近,根据《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我省的《实施办法》,今年在中考和高考工作中我省继续执行对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在本省内的子女以及侨眷高级知识分子子女予以加分照顾的政策。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市将于4月1日至4月22日在政务服务中心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出证。为保证“四侨”考生的权益得到维护并及时办证,请广大归侨、侨眷提前向我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侨务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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