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国土资源局简报第41期

发布时间:2008-04-17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文号:        索引号:61/2008-101254

卢龙县国土资源局突出“细、实、活”,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江泽民文选》。一是深入细致。针对《江泽民文选》这样一部理论和实践完美结合的重要文献,该局在购书和召开动员会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量化学习标准,采取自学和周五下午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化学习形式,规定了每位职工每天必读的篇目和时间安排,并要求每人撰写一篇具有一定深度的心得体会。通过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全员政治理论素养。二是落到实处。该局要求全员一定要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坚持“以人为本”、“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各项工作都要把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同时,要通过学习,深刻对照查找个人存在的不足,并即知即改,不断完善。三是活学活用。该局强调在学习贯彻的过程中一定要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做到活学活用、学以致用,努力改造世界观,把学习《江泽民文选》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作为以后干部教育培训的一项长期任务,全面把握其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使之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引领国土资源发展的实际能力。

北戴河区分局积极开展内部业务知识培训。为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该局按照业务培训计划,于近期举办了一次内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由各科室负责人主讲,重点内容为基本农田保护、档案管理完善、农宅指标审核、征地程序、农用地征转用组卷、土地收购和收回程序、土地出让及组卷注意事项、土地登记及权属调查实务、海洋使用管理及海洋功能区划、海域使用申请审批和监督检查、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等相关业务知识。局机关全体人员及各国土所长参加了培训,通过本次培训,使大家对全局各项业务工作有了较全面的了解和掌握,拓宽了知识面,为顺利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青龙满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两个《规范》出台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市场建设。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于8月1日出台后,该局抓住时机,及早安排,认真落实两个《规范》的有关要求,结合该县土地、矿权市场建设实际,研究制订具体落实措施,进一步规范土地、矿权出让行为。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土地利用股、矿管股、政策法规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协调决策领导小组,对土地、矿权出让实行集体决策,确保国土资源市场公开公平公正。二是组织相关股室认真学习两个《规范》,逐条逐款进行分析、研究,学深、吃透两个《规范》。在此基础上,从8月4日开始,组织土地利用股、政策法规股、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等股室和事业单位,对全县2004年以来经营性用地出让情况以及矿权出让情况进行检查,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业权出让程序,规范土地、矿权交易行为,以有力推进国土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按照两个《规范》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将2004年以来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及利用情况在网上进行了公布。

卢龙县国土资源局开展闲置土地资产专项调查活动。为缓解当前土地供需矛盾,进一步推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确保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近日,该局组织专人集中时间,对全县国有、集体闲置土地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摸底。同时,该局把城乡存量建设用地中因单位撤销、迁移或破产等原因停止使用和未利用的厂房、场地等处于空闲状态的土地,也列入此次闲置土地调查范围。经调查,全县国有闲置土地面积达950余亩,其中工业用地有31宗,741.4亩;商业综合用地19宗,总面积121.65亩;机关办公用地6宗,面积24.7亩;其它用地59.08亩。此次调查,为盘活县内闲置土地资产发展经济,充分发挥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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