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奥运会期间交通管制通告

发布时间:2008-07-02        发布机构:公安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119/2008-081014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2008年奥运会期间交通管制通告

 

为保障我市奥足赛及暑期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便捷、顺畅的交通环境,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决定,2008年7月15日0时至8月18日24时,采取下列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在秦皇岛市区实行道路车辆通行证制度

(一)实行区域:海港区、开发区、北戴河区、山海关区所有道路。

(二)通行证的名称及种类:通行证名称为《秦皇岛市区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分为3日通行证和月通行证两种。

(三)通行证的申领:

1、7月5日开始,本地冀C字头及驻秦单位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凭所在单位或居委会证明信、身份证、驾驶证、行车证到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经派出所登记、审查、对车辆安全检查、签定安全责任状后,免费发给月《通行证》。市公安局公交分局直管的出租车、公交车到公交分局申请办理。

2、进入我市的机动车经各公安检查站、点登记、审查、对车辆安全检查、签定安全责任状后,免费发给3日《通行证》(含本地未核发月通行证的机动车)。

3、各公安检查站、点可以对持《通行证》的机动车进行随机抽查,对《通行证》超过有效期的车辆经过检查合格后,核发给3日《通行证》。

4、派出所、公交分局按照管辖受理遗失通行证的申领补证,并按规定审查核发。

5、对未履行安全责任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可以收回通行证,奥运管控期间禁止上路行驶;发现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四)持《秦皇岛市区通行证》通行的车辆,不准行驶奥运专用道、场馆封闭区、暑期专用道等须持特殊通行证的道路。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管制期间对无《通行证》或《通行证》超期的车辆,将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六)特许通行

1、持北京奥组委和秦皇岛赛区奥运专用通行证的车辆;

2、享有外交豁免权的车辆;

3、车辆进入北戴河暑期专用道路须持暑期专用通行证件;

4、车辆进入奥运场馆封闭区须持奥运专用通行证件。

(七)其它规定:

1、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和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两轮摩托车禁止在市区内行驶。

2、悬挂试车车牌的机动车,在控制时间内禁止在市区内行驶。

3、领取《通行证》的货运车辆在城市区通行必须到市公安交警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办理货运准行路线和准行时间通行证(北戴河区按暑期管理规定执行)。

4、对外地进入我市的大型载货汽车核发有效期为3日的通行证,车辆应在有效期内驶离本市城市区,超过通行证有效期的凭原证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换发;6时至24时禁止在城市区内行驶,全天禁止在单双号控制区内行驶。

5、运输枪支、弹药、爆炸、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废物的车辆禁止通行。

6、危险化学品运输车,须经秦皇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运输管理部门批准,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核发有效期为3日的《通行证》,通行时间限制在零时至6时之间,按指定路线、规定时间运送。(运输燃气、燃油的车辆不受单双号限制,可办月通行证,须按照公安交管部门批准的路线和规定时间行驶)。

(八)军队、武警车辆按军队、武警有关规定执行。

二、在海港区范围内对机动车实行单双号管理

(一)实行的时间

2008年7月15日0时至2008年8月18日24时。

(二)实行单双号管理的区域

海港区西环线以东、北环线以南、东港路以西范围内的所有道路(不含以上三条道路)

(三)对机动车单双号限制的种类:

对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

下列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准许在本市城区内道路行驶:

1、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及执行任务的军队、武警车辆;

2、大型客车、出租汽车及持有市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的车辆;

3、持有北京奥组委核发的奥林匹克运动会车辆证件的车辆;

4、持有市公安局核发的2008年暑期通行证的车辆;

5、为保障城市正常生活、生产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临时核发通行证的车辆;

6、车身有明显统一标识、执行任务的城管、工商、交通执法车,环保监车及救援、清障专用车;

7、环保、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按批准时间、路线行驶);

8、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9、殡仪馆的殡葬车;

10、银行运钞车、邮政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的限制,但邮政货车6时至24时,禁止在单双号控制区域行驶;

三、河北大街交通管制措施

(一)河北大街除实行机动车单双号管理外,在河北大街友谊路口至燕大路口内侧车道喷划奥运专用车道标识,奥运专用车道除持有奥运车证的机动车外,不准其他车辆行驶。

(二)对外地号牌机动车的交通管制

在比赛日(2008年8月6日、8月7日、8月9日、8月10日、8月12日、8月13日、8月15日、8月16日,下同)14时30分至24时,河北大街与山东堡路交叉口(燕大口)、河北大街与友谊路交叉口(友谊路口)限制外地号牌机动车驶入河北大街。外地观赛车辆绕行至西环线,经102国道驶入新店子外埠车辆观众停车场。

(三)对本地号牌机动车的交通管制

1、在比赛日14时30分至24时,河北大街与友谊路交叉口至河北大街与山东堡交叉路口(燕大口),限制本地车通行;本地持票观众车辆通过文体路或经西环线、山东堡桥、岭前街进入岭前街观众停车场;经西环线、文昌路进入文昌路观众停车场。

2、对出租车的交通管制:在比赛日14时30分至24时,河北大街与山东堡交叉路口(燕大口)至河北大街与文体路交叉路口(文体路口)禁止出租车行驶。由东向西行驶的出租车从河北大街与文体路交叉口驶入文体路进入岭前街出租车专用停车场,从岭前街停车场出发的出租车行驶岭前街、山东堡立交桥,经西环线进入市区;河北大街与山东堡交叉口(燕大口)禁止出租车驶入河北大街。

3、公共汽车:

在比赛日14时30分至24时,公共汽车可在河北大街通行,但需在指定站点停靠。

四、相关要求

1、在奥足赛期间,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本市的交通管制措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交通管制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2、倡导市民在奥足赛期间要尽量减少私家车出行,改乘其他交通方式。

特此通告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二日


公开程序:市政府审批
责任部门: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