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8-08-04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公告公示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        索引号:112/2008-093813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2007年,我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全省、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积极落实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均衡化发展进程。坚持依法治教,不断提高教师待遇,教育水平和质量稳步提高,开创了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为我市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根据《秦皇岛市2007年度教育综合督导评估方案》,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县区教育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综合督导评估。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认真做好各项教育工作,根据2007年度县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市政府决定授予青龙满族自治县、卢龙县、海港区、北戴河区 “2007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区”称号;授予昌黎县、抚宁县、山海关区、开发区 “2007年度教育管理先进县区”称号。

对获得“2007年度教育工作先进县区”称号的县区,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计40万元;对获得“2007年度教育管理先进县区”称号的县区,各奖励人民币5万元,计20万元;合计奖励人民币60万元。

希望各县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积极学习和借鉴其它县区及省内外其它市、县先进的教育发展经验,认真完成2008年度各项教育工作任务和目标,不断提高教育工作水平,为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为建设沿海经济和社会发展强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开程序:主管局领导审核-机关信息政务审核发布组领导审核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