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遗失补证登记.

发布时间:2008-04-17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        索引号:145/2008-145436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房屋权利人城市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
办理条件: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
办理手续:1、查档证明;2、报载作废证明;3、保证书;4、产权人身份证件或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流程:产权人查档登报声明→开发区窗口受理→初审→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后)→复审→产权处审核→制证→产权处领导审核→市局产权科核准→产权处窗口→取回发证.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证书工本费 1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联系电话:8019142
监督电话:8019468
办理地点邮编: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 066004
咨询渠道:窗口咨询、电话咨询
办理渠道:窗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