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药监局严把“五关”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2-12-10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3-172112

 

一是严把事前指导审查关。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度,工作人员对申办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坚持缺一补一的原则,资料不全不予受理,对不符合申办要求的,按照法定要求的期限予以书面告知,保证餐饮服务许可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在餐饮单位项目新建时,加强预防性卫生指导、审查,并对大、中型餐馆、学校食堂(托幼园食堂)派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加工流程、卫生设施建设及餐饮经营活动中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规范操作等,变事中整改为事前服务,提高行政许可的便民性。
二是严把培训关。对新申办的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采取发放宣传书等方式,通过培训提升了行业管理能力,为促使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必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严把跟踪服务关。申报资料审核与现场指导相结合,做好餐饮服务单位的预防性监督审查工作。对新建、扩建、改建的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机关单位食堂提供的厨房初步设计方案按许可规范进行审查,对厨房布局流程不合理、存在交叉污染等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或到现场进行指导,并在整改过程中多次到现场进行督导,确保整改到位,真正做到事前监管。
四是严把形式审查与现场核查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餐饮单位的场所设置、设备布局、清洗消毒设施、食品用工具、容器等严格审核,对所有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的单位,除对提供的申请许可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全部到现场进行核查,合格一家许可一家,严格做到依法许可,规范许可。
五是严把审批流程关。按照餐饮服务行业行政许可流程,从企业名称合法、经营者身份合法、房屋使用和原材料购进合法、经营管理和布局合规、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合格等方面严格办理条件和程序,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许可工作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