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秦皇岛市海港区民利药店”等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6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秦食药监〔2012〕407号        索引号:216/2013-171458

 

 
 
根据“秦皇岛市海港区民利药店”等药品零售企业的申请,经现场检查验收,符合规定,同意对以下药店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地址做如下变更:
1、秦皇岛市海港区民利药店
 原经营范围:中成药、抗生素制剂、化学药制剂
 现经营范围增加:中药饮片
2、河北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秦皇岛东大分店
原经营地址:秦皇岛市开发区泰山路53号
现经营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泰山路82号
3、河北成大方圆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秦皇岛海阳路分店
原经营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阳路付104号-7、8、9号
现经营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新街12-5、12-6号
4、秦皇岛唐人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大街店
原经营地址:海港区河北大街中段251号
现经营地址:海港区河北大街中段223号
5、昌黎县恒盛药店
原经营地址:昌黎县十里铺乡西张各庄二村
现经营地址: 昌黎县团林乡赤洋口四村
6、秦皇岛市乐民医药有限公司
原经营地址:海港区安居里15栋11号
现经营地址: 海港区北港镇小旺庄村
 
注: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需重新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