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的通知(143号文)

发布时间:2013-05-10        发布机构: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216/2013-195759

 

秦食药监〔2013143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项目变更的通知
根据“秦皇岛民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山海关蓝天家园药店”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申请,经现场检查验收,基本符合规定,同意对以下药店经营范围做如下变更:
1、秦皇岛民乐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山海关蓝天家园药店
原经营范围:中成药、抗生素制剂、化学药制剂、中药饮片。
增加经营范围:生物制品(除疫苗)、生化药品。
        注销:中药饮片。
2、秦皇岛泰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岭大药店
原经营范围:中成药、抗生素制剂、化学药制剂。
增加经营范围:生物制品(除疫苗)、生化药品。
注:以上的药品零售企业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需重新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