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开发区公安分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及运输行政许可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14-04-25        发布机构:开发区管委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145/2014-194849

 

办理地址:开发区公安分局二楼刑侦大队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35-8563949
 
 
      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及运输行政许可办理须知

 

 

事项为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及运输行政许可。省公安厅禁毒总队于2007年委托斯博思公司研发了“易制毒化学品监管系统”,申请购销及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企业有公安机关在系统内为其开户登记后,需上传该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承诺书》《合法使用说明》,随后公安机关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的规定到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企业在购买及运输易制毒化学品时在网上申请,公安机关审批后企业人员在系统内打印出《购买备案证明》或《运输备案证明》即可,如公安机关在审批时发现企业的相关资质过期或不符合相关规定,在不予受理的同时,还会在系统内将不予受理的原因告知企业,方便企业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