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水务局 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22        发布机构:水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000357675/2021-165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推动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新进步,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利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不断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年度抽查占比达到6以上,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监管到位。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细化“一单两库”。不断完善“一单两库”。结合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情况,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满足落实属地监管、日常抽查的需求。各科室要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以及各自的抽查比例,按照国发〔20195号和冀政字〔201922号文件要求,动态调整本科室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检查对象应纳尽纳;综合考虑检查对象领域、种类等,对检查对象进行分类标注,综合考虑内部职能划分、执法人员种类、执法专长等,对执法人检查员进行分类标注,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和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提升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各科室,完成时限:2月底前)

(二)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积极推进联合随机抽查机制,对检查对象和检查方式相近的抽查,确定牵头科室和配合科室,统筹规划时间合并组织实施,确保抽查“能联尽联、应联必联”。(责任单位:各科室,完成时限:全年)

(三)严格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程序。1、每次抽查前,相关科室应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制定方案或通知,并在部门网站公示。2、由水库移民科按要求利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抽取市场主体和2名以上检查人员。3、每次抽查检查结果,检查人员必须在7日内录入系统并在部门网站公示,系统公示由一名检查人员录入,另一名检查人员核查。(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完成时限:长期)

(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积极探索提高随机抽查问题发现率的有效途径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提高随机抽查的精准性、靶向性。加大对重点检查事项和重要监管领域的抽查力度,通过加大比例和频次,实现全覆盖和无遗漏监管。探索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果评估机制,完善双随机抽查后续处置机制,提升随机抽查的监管效能和震慑力。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随机抽查与后续监管的有效衔接,依法定程序及时移交有处置权限的机构和部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着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的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每年将这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予以安排部署,并开展专项督查问效。各科室(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目标和推进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各相关科室(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各科室要严格执行信息联络员制度。及时报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