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北抚宁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8-20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秦审批综合〔2018〕13号        索引号:xzspj/20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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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单位关于《河北抚宁抽水蓄能电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批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项目基本情况

抚宁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境内,上水库位于黄牛顶与背牛顶之间的芦花井沟的顶部;下水库位于大新寨镇峪门口村以东约1.6km的东峪沟内,坝址距沟口约2.4km。工程征占地总面积为325.26hm2,其中工程永久征地240.55 hm2,临时征地84.71 hm2。工程土石方开挖总量为1123.02m3,其中,填方量531.94m3,利用量293.09m3,弃渣量297.99m3,工程总投资65069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45691万元。工程计划20191月开工,202612月底完工,总工期96个月。项目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降水量668mm。项目区土壤主要以棕壤为主,水土流失类型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土壤侵蚀模数约519t/km2·a,属于燕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建设单位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二、 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1、该方案编制的原则、指导思想正确,编制依据充分,防治目标明确,内容较全面,基本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可作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2、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现状分析和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3、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54.39hm2,其中项目建设区面积为325.26hm2,直接影响区面积为29.13hm2

4、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布置。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和水土保持监测方法。

5、同意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估算编制的原则、依据和方法。方案总投资20591.92万元。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后续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对南沟渣场进一步采取防护措施,以确保渣场安全稳定。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2、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3、项目如果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4、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

 

 

 

 

 

 

 

 

秦皇岛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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