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发布时间:2008-04-09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08-135039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监察一科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二十六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全社会
办理条件:1、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2、安全专篇的内容符合《矿山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写提纲》的规定。3、安全设施设计符合国家有关矿山安全法规、标准的规定。4、有矿山重大危险源、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安全保障措施。5、选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器材等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6、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办理手续: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一式四份;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需要政府审批建设项目,还需提供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相关文件;3、按规定审查合格的安全预评价报告;4、初步设计;5、安全专篇(开采方案)一式五份;6、被评价矿区的矿区范围、地质报告及附图;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流程:企业申报 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查 合格后审批
公示方式:网上公开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335-3655107
监督电话:0335-3650571
办理地点邮编:秦皇岛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秦皇岛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 066000
咨询渠道:电话咨询
办理渠道:驻中心窗口集中受理
状态查询: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