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

发布时间:2008-04-09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08-151533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危化科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家安监总局第8号令)。
办理对象及范围:全社会
办理条件: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 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手续: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3、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4、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办理流程:企业申报 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查 合格后审批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335-3655107
监督电话:0335-3650571
办理地点邮编:秦皇岛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 066000
咨询渠道:电话咨询
办理渠道:驻中心窗口集中受理
状态查询: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