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初审

发布时间:2008-04-09        发布机构:安监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76/2008-152342

公开程序:本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监察一科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9号令)。3、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通知》。
办理条件:1、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考核合格。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6、其他从业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8、对有职业危害的场所进行定期检测,有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的劳动保护用品。9、依法进行安全评价。10、对作业环境安全条件和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有预防事故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11、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定救护协议。
办理手续: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3份)。2、采矿许可证(勘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3、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人员的文件(复印件)。6、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明材料。7、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8、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9、重大危险检测、评估、监控措施。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设立矿山救护队的文件或与专业救护队签订的救护协议。企业申报 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查 合格后报省安监局。
办理流程:企业申报 材料审核和现场审查 合格后报省安监局。
公示方式:审批大厅局窗口公告栏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335-3655107
监督电话:0335-3650571
办理地点邮编: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窗口066000
咨询渠道:电话咨询
办理渠道:驻中心窗口集中受理
状态查询:电话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