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08-04-09        发布机构:物价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其他        文号:第2597号        索引号:173/2008-170458

公开程序: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秦皇岛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实施办法》和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实施办法》《价格认证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1在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处置及实物抵税事务中的价格评估2在生产经营、合同签订、抵押质押、理赔索赔、物品拍卖、资产评估、财产分割、工程审价、清产核资、经济纠纷、法律诉讼、司法公证中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价格评估
办理条件:1在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处置及实物抵税事务中的价格评估2在生产经营、合同签订、抵押质押、理赔索赔、物品拍卖、资产评估、财产分割、工程审价、清产核资、经济纠纷、法律诉讼、司法公证中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价格评估
办理流程:1市中心进行初审2报省中心审核3经国家批准后发放到省中心4到省中心领取合格证网上、新闻
公示方式:网上、新闻
费用情况:免费
办公时间:法定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30
联系电话:3659910
监督电话:无
办理地点邮编:港城大街149号
咨询渠道:无
状态查询:无
备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