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证、备案证年审

发布时间:2008-04-17        发布机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文号:        索引号:198/2008-161902

公开程序:委内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行政许可审理室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9号); 3、《关于印发国家发改委核报国务院核准或审批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04]1927号); 4、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实施办法》和《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05]32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全社会
办理条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办理手续:1、项目单位所在地县区投资主管部门的《年审申请文件》,市直企业可直接向市发改委提出申请;(一式1份)2、填写完整的《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年审登记表》3、《核准证》或《备案证》副本及复印件4、以办理的土地、规划、环保、建设等有关项目建设手续5、其他有关资料
办理流程:市发改委窗口受理项目单位咨询、负责材料初审,委内业务科负责现场核实情况,经领导审签后,窗口出具文件,不予核准事项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公示方式:市政务服务中心局域网、发改委机关网、市政府信息网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335-3651960
监督电话:0335-3651903
办理地点邮编:秦皇岛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委窗口
咨询渠道:来人或来电咨询
办理渠道:窗口手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