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性质的农药经营许可

发布时间:2008-05-01        发布机构:农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5/2008-111053

公开程序: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植保站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全社会
办理条件:农药经营单位
办理手续:1、 经营场所情况; 2、 产品保管、安全、进货渠道等规章制度。
办理流程:1、农药经营单位提出申请; 2、资料接收人员接受资料并登记编号; 3、对提交资料进行审核,对实际条件进行现场考察; 4、符合条件的经领导同意,上报农业局; 5、经主管局长批准,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公示方式:电话通知 网上公示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费用情况:不收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遇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8017557
监督电话:8017528
办理地点邮编:秦皇岛市西环北路70号 066000
咨询渠道:电话
办理渠道:办公室手工办理
状态查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