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拖拉机驾驶证

发布时间:2008-05-01        发布机构:农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5/2008-112913

公开程序: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农机监理所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1条: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行使本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职权。第19条: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办理对象及范围:全社会
办理条件:①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②身高:不低于150厘米;③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④辨色力:无红绿色盲;⑤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⑥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⑦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⑧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办理手续:①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②4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③填写《拖拉机驾驶证申请表》;④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办理流程:①符合条件的,受理,预约科目一考试。②在预约后30日内安排考试;③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在3日内核发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④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20日后预约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考试。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四的考试日期应在10日后预约。⑤各科目全合格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驾驶证。
公示方式:网络
办理时限:拖拉机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2年。申领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
费用情况:考试费:大中型270元,小型190元;驾驶证10元。依据: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省总站[2006]14号《关于驾驶许可考试分科目收费的通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遇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8017515
监督电话:8017528
办理地点邮编:秦皇岛市西环北路70号 066000
咨询渠道:电话
办理渠道:县区站手工办理,市所网上审批。
状态查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