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发布时间:2008-05-01        发布机构:农业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许可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文号:        索引号:165/2008-113948

公开程序:单位审核后公开
责任部门:农机监理所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事项依据:《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
办理对象及范围:全社会
办理条件:①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②身高:不低于150厘米;③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④辨色力:无红绿色盲;⑤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⑥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3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⑦下肢:运动功能正常,下肢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⑧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办理手续:①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②4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③填写《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请表》;④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
办理流程:①条件合格的,受理,预约科目一考试;② 30日内组织科目一考试。合格的,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③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2年。申领人应当在有效期内依次完成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后一科目考试。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本科目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的考试日期应在10日后预约。④各科目全合格的,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公示方式:电话通知 网上公示
办理时限: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期为2年,申领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考试。
费用情况:考试费:大中型270元,小型190元;驾驶证10元。依据: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等收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2、省总站[2006]14号《关于驾驶许可考试分科目收费的通知》。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遇节假日顺延)
联系电话:8017515
监督电话:8017528
办理地点邮编:秦皇岛市西环北路70号 066000
咨询渠道:电话
办理渠道:县区站手工办理,市所网上审批。
状态查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