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8        发布机构:财政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        文号:        索引号:000357333/2021-594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接受社会监督,我们编制了《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省财政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河北省财政厅        

  20206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