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0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公安、安全、司法        文号:        索引号:58/2008-161925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秦皇岛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考试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定于6月7日、8日进行。为落实教育部“平安高考”工作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高考为目标,建立和完善考试安全机制,圆满完成2008年高考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万无一失,确保考试考场秩序井然不乱,确保各环节组织工作正常有序,顺利完成2008年高考组织工作,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考。

三、具体措施

(一)完善试卷安全保密各项工作制度

1、严格选派参与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的人员,参与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工作细致,身体健康。

②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高考,非高三应届毕业年级教师。

③了解并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

2、规范试卷交接管理

①高考试卷交接场地必须便于封闭管理。

②交接场地要拉设禁区线,标明禁区区域,警戒区四周安排公安人员、武警战士负责守卫,并有保密部门人员在现场监督指导。

③只允许参与试卷交接工作的人员(市教育考试院及县区招生办人员)佩带指定标志进入禁区,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禁区。

各县区接收试卷人员必须携带由县区招生办开具的领取(交接)试卷证明信,并认真清点试卷数量及科目,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3、严格试卷运送

运送试卷必须做到:

①有正式牌照的密封车辆,车窗前标有“2008年高考专用车”,运送前制定好行车路线。

②运送试卷车内不得少于三人,且有公安(或者武警)人员参加押运。

③严禁搭乘与试卷运送无关的人员,或者搭载与试卷运送工作无关的物品。运输途中运送人员不得离车办理其他事项。

④运输途中随时向市教育考试院(县区招生办)报告途中情况,运送途中发生的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各县区招生办负责本考区考前试卷从市教育考试院到县区保密室和考后答卷从县区保密室到市教育考试院的运送工作,负责考试期间试卷从县区保密室到考点学校和答卷从考点学校到县区保密室的运送工作,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考后试卷的送省工作。

4、强化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密工作

①试卷保密室硬件设施必须符合《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使用前,必须经上一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安、保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使用期间接受上级教育考试机构、公安、及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

②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要选派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与公安、保密、武警人员共同担负试卷保密室内外的值班保卫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③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交接班手续,保密室内不得少于3人,从试卷运达到答卷运离保密室期间,全程开启报警器、视频监控和录像设备。

④要加强保密室外部安全保卫工作,保证保密室外部的不间断治安巡查。

⑤试卷进、出保密室要逐袋清点试卷数量及科目,并认真检查试卷密封情况。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试卷交接签字手续,做好交接记录。

⑥保密室使用期间,值班保卫工作人员要保障通讯畅通,要建立紧急情况应急反应机制,实行紧急情况即时逐级上报和无情况零报告制度。从6月5日起,各考区要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每天要有一名领导带班,责任到人。

5、加强考试期间考点试卷的管理

各考点必须按要求做到:

①考前对本考点所有涉考人员进行安全保密知识培训。

②指定专人(2人以上)负责考点备用试卷的看管,启用备用试卷必须要有省市巡视人员和考点主考在场并经省巡视人员批准,填写启用备用试卷登记表。

③监考人员领取试卷时认真清点数量、科目,领取试卷后必须两人同行并直入考场。

④考试期间禁止规定外的任何人员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禁止考生离开考场。严防考生将试卷、答卷带出考场。

⑤考试结束后,考务组认真核对试卷数量、科目,并按规定要求密封。

6、防范试题信息通过高科技手段泄密

考点、考场要配备手机信号屏蔽和探测设备,阻断与试题内容有关的无线电信号传递。无线电管理部门负责指导考点安装、使用信号屏蔽设备,做好监测和巡查工作,杜绝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的泄密行为,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营私舞弊行为。

(二)保障考点考场安全

1、考前,公安、卫生、城管、环保、建设等部门要对考点周边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实施治安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杜绝考试期间商业庆典、娱乐场所、建设施工等发出的噪音影响考试。整治考点周边交通秩序,设置高考考生存车处,取缔无证无照饮食摊点,消除考试安全隐患。

2、考试期间,公安部门要调配警力,加强对考点四周每面围墙外和考点内部的治安巡查及保卫任务,防止不法分子破坏捣乱。

3、考点门前安排2名以上公安人员与考点入口工作人员共同负责考点门前的秩序和治安保卫。考点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把入口关,考生及参与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凭证件进入考点,禁止与考试无关人员进入考点,禁止除运送试卷外的车辆进入考点,严禁运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及可疑车辆靠近考点。

4、考点内要设置禁区线,标出禁区区域并派专人看守。除考生外,只允许考试巡视人员(含接送试卷人员)、主考、副主考、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及考点卫生防疫人员、负责考场安全保卫的公安人员佩带标志进入禁区,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禁区。

5、考点学校要在考点门前10-20米处设置“请考生家长止步”提示牌,考点大门要适时提前开放,使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即时进入考点在禁区外等候入场,防止考生及家长在入口处聚集。

考点外部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有关部门共同参与;考点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由公安部门和考点学校共同负责落实。

(三)保障考生和监考教师人身安全

1、安排好考生和监考教师的交通用车

交通部门负责帮助用车学校选定高考用车。要选用车况好、有正式牌照的车辆,车窗前要标明“2008年高考专用车”。 公安交警部门负责高考专用车辆沿途的道路交通管理,确保车辆安全通过。

2、保证考生和监考教师的住宿安全

考前要对考试期间需在宿舍留住的考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晚间熄灯前,住宿管理人员要逐个宿舍清查就寝考生,严防出现夜不归宿和其他人员进入考生宿舍的情况发生,保证考生安全。需要在校外集体住宿的考生应选择卫生条件好且管理规范的住宿地点,并将住宿情况提前告知所在学校,学校要将考生住宿地点告知所在县、区教育局,由各县区教育局通知有关部门,加强对上述场所的检查与管理。县区间对调的监考教师住宿由县区教育局统一安排,要选择卫生条件好且管理规范的正规宾馆,如条件允许,可与宾馆协商,考试期间谢绝其他宾客入住,以便于统一管理。公安部门负责以上场所的治安管理和治安检查,严查违禁的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确保考生和监考老师的人身安全。

(四)做好涉考人员的卫生安全工作

考试期间,卫生防疫部门要向全市各考点派入卫生防疫人员,与考点医务人员共同完成考点的卫生防疫、疾病防控和发病人员的诊断、疾病救治工作;要加强对考生和监考教师的集中食宿地的卫生安全检查,督导其严格执行有关的卫生技术标准,保证食品、饮用水的卫生质量和安全,并负责以上场所卫生防疫和疾病防控工作。

(五)加强考试期间用电安全管理

电力部门负责保障各考区保密室及考点考场的电力供应和用电安全,考前要对涉及考试用电的设备及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考试期间对涉及保供电的重要场所和设备加强巡视和防护,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排查隐患。

(六)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成立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突发事件,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公安、卫生、城管、环保、建设等部门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处置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问题,严格按应急预案的相关机制,就地解决。

四、组织领导

一是加强领导。各县区的高考安全工作在市考区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各县区考区委员会组织实施,各专门小组负责落实,考区委员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考试安全工作的决策与指挥、检查与督导。领导小组成员为涉及本部门考试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负责考试安全事件的防范与控制、调查与处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落实高考考试安全各项工作。

二是协调配合。考试安全工作涉及多个部门,考区委员会要做好总的协调工作。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密切配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把涉及本部门高考安全工作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落实到位。对因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引发高考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