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关于转发河北省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1-05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58/2008-162005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08年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确保各项改革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省政府办关于转发河北省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冀政办〔2008〕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和《市政府关于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指导意见》(秦政〔2008〕28号),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河北省2008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实际,充实完善工作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改革,使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尽快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二、各县区、各部门要以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体制机制问题,解决提高政务效率、优化发展环境的瓶颈问题,解决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制约问题为重点,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形成合力。各牵头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经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的工作内容及完成时限,积极推进,抓好落实。

三、市发改委作为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综合协调部门要加强对各项改革的督导检查,建立经常性的调度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度,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任务。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