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重要领导(客商)来秦接待工作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08-11-14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        文号:        索引号:58/2008-145158

为实现重要领导(客商)来秦接待报告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重要领导,指省内外来秦进行调研、巡视、检查、视察、考察等政务活动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重要客商,指世界知名企业、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企业的主要领导。

第二条 报告应遵循的原则。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高效快捷、服务优质。

第三条 报告的组织领导。重要领导(客商)来秦报告工作由市政府秘书长负总责,办公室主任主抓,一名副主任具体负责。

第四条 报告的方式。凡重要领导(客商)来秦,一律采取文字信息方式报告;凡需市领导出面的接待活动,在报告文字信息的同时,必须报送安排方案。

第五条 报告的内容。

(一)文字信息。包括:来秦重要领导(客商)及主要随行人员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级别等)、来秦目的、日程安排、负责接待单位、拟出面的市级领导。

(二)安排方案。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参加人员及相关要求。活动时间,指日程安排的日期、星期以及主要活动的节点时间。参加人员,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参加的市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要求,指车辆安排、会场布置、现场组织、汇报材料准备、就餐安排、安全保卫、新闻报导、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等。

第六条 报告的时限。文字信息须在接到重要领导(客商)来秦确切通知后第一时间报告,安排方案一般在接到通知的当日报告。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报告,随后补报文字信息和安排方案。

第七条 报告的程序。相关科室负责向分管市领导、分管副秘书长、主管副主任报告,主管副主任向市长、常务副市长、秘书长、主任和市委办公室报告。

第八条 文字信息的编制、审核及报告。

(一)跟踪信息。各科室得到重要领导(客商)来秦信息后,须主动跟踪确认并及时报告。如有变化,随时报告。

(二)编制文字信息。确认信息后,相关科室认真填写《重要领导(客商)来秦信息报告单》(附后)。

(三)报告文字信息。《重要领导(客商)来秦信息报告单》填写完成后,立即报分管副秘书长审核确认后,报分管副市长,同时报办公室主管副主任。由主管副主任审核后分报市长、常务副市长、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正厅级以上重要领导及重要客商来秦信息,由主管副主任报市委办公室。

第九条 安排方案的制定、审核及报告。

(一)安排方案的制定。按照工作职能对口的原则,由分管副秘书长组织协调办公室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制定安排方案。如需市长出席,由分管副秘书长与秘书长沟通确定;如需其他副市长参加活动,由分管副秘书长与相关副秘书长沟通确定。如分管副秘书长外出,由协助分管接待的副秘书长负责组织安排方案的制定;如该副秘书长外出,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制定。省长来秦的安排方案,由办公室主任组织相关科室和有关部门制定。

(二)安排方案的审核。由分管副市长认可的安排方案制定后,由相关科室立即报办公室主管副主任。主管副主任分报秘书长、主任,由主任审核。如有不妥,由主管副主任告知分管副秘书长及相关科室,进行修改、完善,再报主管副主任,由主管副主任报主任审核确定。

(三)安排方案的报告。安排方案确定后,由主管副主任报市长、常务副市长、秘书长、主任,同时报市委办公室。

(四)市委反馈信息的处理。市委反馈信息由主管副主任及时报秘书长、主任,同时告知分管副秘书长及相关科室。如有修改意见,由相关科室尽快修改完善后,按规定程序报告。

第十条 安排方案的组织实施。安排方案按照工作职能对口原则,由分管副秘书长协调办公室相关科室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如分管副秘书长外出,由协助分管接待的副秘书长负责;如该副秘书长外出,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省长来秦的安排方案,由办公室主任组织实施。涉及市政府其他副市长及有关部门的活动,由相关科室负责通知。实施过程中,如安排方案需要调整,由相关科室及时修改完善,并按规定程序报告。

第十一条 发生漏报、迟报、错报问题,将按情节轻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OO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