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6-08-17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对外事务        文号:秦外侨字〔2006〕29号        索引号:58/2009-103607

 

各县区外办、各有关单位:

根据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清查工作的指示精神,我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清查工作。此次清查重点是本单位国家公务人员、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持有的因公护照、赴港澳通行证是否全部上缴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统一保管?如果没有上缴,列出名单并说明原因。否则,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按程序报外交部领事司注销。请各县区外办、各有关单位接本通知后,认真检查本单位出国人员回交护照、赴港澳通行证情况,并请于2006年8月23日前将护照、赴港澳通行证交回我办。如有护照、赴港澳通行证丢失者,请立即书面说明情况,报我办。对逾期不交者,或隐瞒情况不报者,我办将视情况暂停其单位办理出国手续。

请各单位从讲政治的高度,以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认真开展本次清查工作,将此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确保按时完成。

清查工作中有何问题,需查询有关人员持照情况,请与我办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单位:秦皇岛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出国管理科

电话:3652328

 

 

秦皇岛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