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

发布时间:2008-09-23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秦商[2008]150号        索引号:167/2009-170744

 

 

为贯彻落实好《秦皇岛市全民创业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市政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省商务厅相关优惠政策和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抓好政策落实,建立良好的全民创业机制和氛围。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真落实我市和省商务厅关于促进全民创业各项优惠政策,激发民营企业在商务领域的创业激情,大胆创新工作机制,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列入年度工作安排,建立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商务领域创业的长效机制和氛围。

二、提高行政效能,建设服务型机关。在推进全民创业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行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十分钟工作法”和“八上门三陪同”等服务举措贯穿到为民营企业服务的各个环节。建立重点民营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重点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增强扶持工作的针对性,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坚持分类指导、定点帮扶和扶优扶强。注重培育商务领域的民营优势产业和龙头企业,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民营经济产业集群和企业集群,重点培育和支持一批发展较好的民营企业,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头作用,进而形成全民创业的良好局面。

四、鼓励民营企业举办外商投资企业。一是对民营企业举办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规定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优先支持。二是帮助民营企业落实外商投资进口设备税收优惠政策。民营企业举办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已设立的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研究开发中心、先进技术型和产品出口型外商投资企业技术改造,在原批准的生产经营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市商务局将及时为其办理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或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减免税证明手续。

五、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加强对民营企业“走出去”工作的引导、服务和管理,提高“走出去”的层次和成效。积极鼓励引导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开发境外资源、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分工。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机构,在财政资金、银行贷款、风险保函、企业用汇、出口退税以及人员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给与扶持,在国别对策、风险防范、政策导向、信息服务等领域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引导。

六、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对外贸易。积极组织民营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种经贸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等商务洽谈活动, 为其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更多的机会。并落实好省商务厅在项目、资金、人员出境等方面给予的优惠政策。同时,积极推荐业绩优良的民营企业进入加工贸易AA类、A类行列。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技术进步扩大出口。

七、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积极引导民营企业转变增长方式,调整产品结构,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竞争力。在国家优化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结构资金、外经合作资金及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项资金的使用上,民营企业同其他进出口企业享受同等待遇。继续鼓励支持企业、农民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标准化农家店覆盖率和配送率。

八、大力实施“品牌”战略。支持民营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鼓励企业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增强民营企业的品牌意识。帮助民营企业扩大商标注册领域,搞好出口商标的注册,引导民营企业运用商标效应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培育发展知名品牌,扶持中华老字号企业发展。

九、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综合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建设。支持民营企业进入拍卖、典当等特殊流通行业,开办拍卖企业、典当企业、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旧货市场、租赁企业。在已经放开的成品油零售经营中,民营企业只要符合市场准入规定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都可以进入市场竞争。

十、搞好政策宣传和信息服务。通过网络媒体、信息交流和培训等多种形式,及时向民营企业宣讲国家有关政策措施、世贸规则、反倾销、反补贴、农产品绿色通道等业务知识。发挥“市商务网”信息平台作用,无偿为民营企业发布供求信息,为企业“引进来,走出去”牵线搭桥,寻求发展机遇。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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