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秦皇岛市物流货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1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厅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文号:秦政办〔2008〕81号        索引号:58/2009-094623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部门:

《秦皇岛市物流货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加大监管力度,努力促进我市物流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二ΟΟ八年五月二十日

秦皇岛市物流货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物流货运市场秩序,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决定自2008年4月20日至6月2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物流货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清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欺行霸市和扰乱物流货运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为重点,严格规范物流货运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改善物流货运市场环境,建立良好的物流货运市场秩序,促进全市物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清理无证无照物流货运企业,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专项治理期间,要对辖区内所有从事货运代理、代办、货运配载、信息服务、仓储服务、货物中转、机动车停车场、搬倒装卸业务的单位逐一进行审核,对未取得经营资格或营业执照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予以取缔。

(二)严格规范企业经营活动,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物流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通过建立完善管理办法,制定监管措施和企业内部考核登记制度,对物流货运企业运营状况全过程实行全面监管,努力提高物流货运企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对违规经营,不正当竞争,欺骗敲诈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服务质量差,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三)严厉打击欺行霸市、欺骗敲诈等扰乱物流货运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团伙。重点打击非法经营团伙,铲除欺行霸市、扰乱物流货运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对查证属实的黑恶势力要集中依法公开处理。

(四)加强对国家公务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严禁国家公务人员利用手中权利徇私舞弊或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禁领导干部参股入股企业和执法管理人失职渎职的行为。对顶风违纪、徇私枉法者,一经查实,依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或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市交通、工商等相关部门要对物流货运市场现状、企业经营、市场秩序等情况进行一次摸底排查,根据物流货运市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区(开发区)整规办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交通部门负责规范物流货运企业经营行为,严格查验经营许可证,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物流货运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商部门负责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纠正超范围经营,严肃查处合同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负责打击欺行霸市、欺骗敲诈等扰乱物流货运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以及暴力抗法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监察部门负责按照部门工作职能,实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及公务人员失职渎职、违法乱纪行为。

(二)统一行动,开展拉网式联合执法检查。专项整治期间,由市整规办牵头,组织抽调公安、工商、交通、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划分区域,集中行动,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据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立即进行查处,提高执法效率,加大整治力度。

(三)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专项整治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公开举报电话,方便企业和群众举报投诉,为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案件线索。各级专项整治执法部门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为整顿和规范物流货运市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县、区(开发区)要结合实际,注意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并公开曝光,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扩大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市场管理制度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针对物流货运市场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进行认真研究,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监管措施和规章制度,加强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有效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保障物流货运市场竞争有序,繁荣发展。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5月20日)。主要任务是分析情况,制定方案,组织力量、宣传发动。各县、区(开发区)整规办要组织交通、工商等相关部门对本辖区的物流货运市场现状进行认真分析,摸清当前物流货运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全市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开展一次廉洁自律教育,对徇私舞弊、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二)专项整治阶段(5月21日至6月20日)。主要任务是在准备动员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逐项进行治理整顿。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采取行动,加强执法检查力度,不留死角。期间,各县、区(开发区)整规办要加强调度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主要任务是检查验收和总结。由市整规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开发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全市物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把物流货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由市整规办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及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此次全市物流货运市场专项治理整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特别是打击黑恶势力团伙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公安部门的积极配合。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要明确责任,强化协作,组织相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打击欺行霸市、竞争无序以及扰乱物流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精心策划,形成声势。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做到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影像,电台有声音,形成政府主抓、部门负责、媒体参与、合法经营者拥护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认真总结。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以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完善物流货运市场的监管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执法效率。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要将工作总结于6月28日以前报送市整规办,由市整规办汇总上报市政府。(电子邮箱:qhdzgb777@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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