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学生社团建设、组织社团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4-01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09〕61号        索引号:112/2009-173313

秦皇岛市教育局关于在中小学校广泛开展学生社团建设、组织社团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高中、基础教育民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实现学校特色办学、学生多元成长、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建设健康、文明、和谐的现代校园文化,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以“学生社团建设”为重点的校园文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加强管理,大力推进学生社团建设

1、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建立社团组织。学生社团是以激发学生活力,培养创新精神,营造文化氛围为目的的新型教育模式。各县区、各学校要从本县区、本校的实际出发,突出学生的自我参与、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创新等各方面的能力,积极组建学生社团。学生社团组建可以由对某一方面感兴趣的同学自发联合组成,人数不限,可多可少,让学生有充分选择的余地;也可以由学校就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指导学生组建相应社团,争取使尽量多的学生加入到社团组织中。

2、丰富社团的活动内容。各学校要指导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社团活动设计要体现通俗性、高雅性、益智性和趣味性,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和创造性;活动内容要体现实践性和综合性。要有利于培养和锻炼学生多方面的素质,再现和表现校园文化精神。要充分体现社团形式的多样性,可以涵盖学术类、实践类、文化类、艺术类、服务类、专业类、技能类等多种类型,贴近生活,百花齐放,灵活多样,不拘一格。学校要积极鼓励学生充分利用社团组织这一舞台,表达观点、张扬个性、提高能力。社团活动可以定期举行,也可以不定期举行,可以是校内活动,也可以到工厂、企业、机关团体等进行参观、考察,增长见识。社团活动要使中小学生在社团自治自理、健康发展的过程中增强自身的文化素质、综合能力和自主意识,活动的进行要突出成员主体间的精神沟通,鼓励打造一批立意新、品味高、策划精的学生社团组织。

3、加强对社团组织的支持和指导。各县区各学校要指导学生建立社团活动制度,做到“四有”,即有组织、有管理、有章程、有考勤;“三定”,即定时间、定内容、定方式,“两交流”即社团成员之间交流,社团之间交流,“一反馈”即向学校反馈社团活动记录。同时,学校要加大对学生社团工作的支持,提供必要的活动空间,给予必要的经费,配备校内(校外)的专职或兼职指导教师。

二、加强领导,扎实推进,抓好社团建设和社团活动的落实

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按照本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社团建设工作。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调动师生的积极性,营造氛围、扎实工作、务求实效。同时,要逐步探索学生社团建设和开展社团活动的新途径、新方式,特别是及时总结推进社团建设内涵发展方面的经验,整体推动社团建设的和谐发展,提升学生社团活动的整体水平。

市、县区教育局要将学生社团建设和开展社团活动作为学校实现内涵发展、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工作,强化落实。要对学生社团建设工作进行整体规划和统一调度,经常性地开展学生社团建设和社团活动的检查、展示评比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学校和社团给予表彰。各县区接此通知后,要抓紧制定本县区学生社团建设和活动的通知、意见和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指导学校开展好学生社团活动。

三、2009年学生社团建设的工作重点

1、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制定符合县区实际和学校特点的学生社团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社团建设的目标任务,分步实施,强力推进。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参与学生社团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年内完成一批有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学生社团建设。

2、扎实做好社团建设的组织和领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专人负责学生社团建设工作,组织各方面力量指导学生社团建设和社团活动的开展,谋求社团建设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并争取家长和社会的全力支持。

3、学生社团建设工作是推进素质教育和实施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学校学生社团建设与创建管理先进学校和特色学校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学生社团建设的考核与评价,推动学生社团建设的不断深入。

 

 

二〇〇九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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