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延长暂停办理山海关古城保护开发东四坊开发项目相关手续期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11-13        发布机构:住房保障和房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文号:秦房字[2009]185号        索引号:186/2009-171651

 

市国土资源局山海关区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山海关区分局,市公安局山海关区分局,山海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建设局、规划办公室,局属各相关单位:
    应申请,本机关已依法批准秦皇岛市山海关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延长山海关古城保护开发东四坊开发项目拆迁期限申请。为保障山海关古城保护开发东四坊开发项目工作的顺利进行,暂停办理与该项目相关的手续相应延期。现将有关延长暂停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时间
2009年11月28日零时至2010年11月27日24时。
二、暂停范围
山海关古城内东至齐家楼胡同、南至穆家胡同、西至北大街、北至黄家胡同区片范围内的房屋及附属物。
三、暂停内容
 在暂停时间和暂停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3、租赁房屋;
4办理转让房地产手续。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密切配合,严格把关,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