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29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秦商〔2010〕184号        索引号:167/2010-090011

各县、区商务局:

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自82日正式启动以来,在各县区商务部门及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近日,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就加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提出了有关要求(见附件),为进一步做好全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大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县、区商务部门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措施,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方面的宣传解读,使家电以旧换新工作深入人心,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二、要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各县区商务部门要加快对符合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条件并提供资料齐全的网点的审核备案进度,力争做到一次性审核通过;对审核通过的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网点,要督促他们尽快开展业务;要深入第一线,及时了解掌握家电以旧换政策执行中的第一手材料,切实为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中标企业及网点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三、要加强对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县区商务部门要通过深入辖区中标企业及网点,督促其在加大商品优惠的同时切实落实好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保质保量的基础上,做好家电以旧换新货源的组织与家电以旧换新凭证的调配工作,保证商品及时供应,防止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鼓励家电以旧换新销售、回收网点利用节假日期间结合家电以旧换新政策极大优惠促销力度,最大限度让利于民。要坚决制止没有通过审核的网点从事家电以旧换新业务,杜绝倒卖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与冒领补贴、骗补的现象发生。对网点的违规行为要及时指出,屡教不改的坚决查处,直至取消其从事家电以旧换新业务的资格。

四、要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县区商务部门要做好对辖区内中标企业及网点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实时监控,及时掌握各中标企业和网点的销售、回收及促销活动等各种情况及安排,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市商务局将定期对各县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度。

请各县、区商务局将本辖区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开展情况、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形成文字材料,于109日前报市商务局。

 

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