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商务局关于积极参加“2010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2-14        发布机构:外事和商务局        字体:[   ]

体裁分类:其他文件        主题分类:商贸、海关、旅游        文号:秦商〔2010〕228号        索引号:167/2010-170401

各县、区商务局:

  为促进农产品流通,帮助农民增收,避免因缺乏市场信息导致的卖难问题,商务部定于20101220日至2011120日举办“2010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根据省商务厅《关于组织参加“2010年冬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通知》(冀商传[2010]114号)文件精神和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县、区商务局要充分认识商务部网上购销对接会的重要意义,要把对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战略部署,促进农产品流通,提高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提高认识,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动员更多的农民和涉农组织积极参加对接会,充分利用当地各种信息网络资源,共同开展网上购销对接工作。

二、做好购销信息的收集、审核、上传工作

  各县、区商务局要组织本县区农产品生产规模大、需要跨市或跨省销售的乡、镇以及本地农产品流通和加工企业积极参与,开展农产品供求信息的收集和审核工作,并上传到新农村商网。

  三、做好成交的统计、核实工作

对接会开幕后,县区商务局要向市商务局信息化处及时上报成交情况,要注意审核购销双方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市商务局信息化处将对成交情况进行核实,并将合格的成交证明材料以传真的形式上传到省商务厅对接会工作办公室。

对接会期间,县区商务局要注意收集典型案例,及时对购销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1121日前报市商务局信息化处。

各县、区商务局负责对接工作的领导和联系人如有变动,请于1220日前报市商务局信息化处(注明办公电话、手机、电子信箱、传真)。

市商务局信息化处联系人: 张红旗

  电话:3433811

传真:3433800

邮箱:qhdswj@163.com

 

附件:商户、供求信息上传规范要求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