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省党群政府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4-28 发布机构:教育局 字体:[ 大 中 小]
体裁分类:规范性文件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文号:秦教〔2011〕133号 索引号:112/2011-152201
市属各院校,教育考试院、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报》文件精神,减轻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负担,推进机关职能转变,改进工作作风,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对教育系统评比表彰达标活动进行了清理并提出了要求。为巩固和推进此项工作,现将全省党群和政府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类评比表彰达标活动要严格控制在省保留项目范围内,按上级的安排部署开展活动。不得擅自设立项目、增加内容、扩大范围。
二、对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的评比表彰达标活动要制定工作方案,简化方法方式,并报教育纪工委审核备案。
三、对继续擅自举办已经撤销或者未经审批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将按上级要求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